Strava 致力於與監管機構合作,以履行其在營運國家的義務,包括歐盟(「EU」)的 數位服務法(「DSA」)。《數位服務法》對特定線上服務訂定要求,包括與使用者透明度相關的義務。
有關歐盟境內「每月平均活躍服務收受者」的資訊
DSA 對在歐盟境內擁有超過 4500 萬名「每月平均活躍服務收受者」的網路服務有嚴格的要求。為了要決定哪些服務需要遵守這些要求,DSA 提出了一個計算每月歐盟活躍使用者的方式。
根據此方法,並依照《數位服務法》(DSA)的相關規定,Strava 確認其於 2025 年 1 月至 2026 年 12 月期間在歐盟境內的服務月平均活躍使用者數低於 4,500 萬用戶的門檻。此數字不包含我們能夠偵測其活動的自動化使用者,例如機器人或資料抓取程式。
檢舉違規內容
歐盟成員國和可信賴標記人舉報平台
根據《數位服務法》(DSA),線上服務提供者必須確保,針對來自歐盟成員國的內容所提出的任何申訴,以及來自獲授「可信標記者」(Trusted Flagger)資格之實體所提交的報告,均應予以優先處理,且不得無故延誤。
如果您是歐盟成員國的官方代表或「可信標記者」,請透過我們的《數位服務法》(DSA)舉報入口網站填寫表格。
歐盟使用者檢舉表格
我們非常重視用戶的回報,並會盡最大努力釐清事件背景,並依據我們的政策及調查結果採取適當措施。
濫用政策
如需我們不當使用政策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 Strava 的《合理使用政策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