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rava 致力於與監管機構合作,以履行其在營運國家的義務,包括歐盟(EU)的《數位服務法》(DSA)。 《數位服務法》對特定線上服務訂定要求,包括與使用者透明度相關的義務。
有關歐盟境內「每月平均活躍服務收受者」的資訊
DSA 對在歐盟境內擁有超過 4500 萬名「每月平均活躍服務收受者」的網路服務有嚴格的要求。 為了要決定哪些服務需要遵守這些要求,DSA 提出了一個計算每月歐盟活躍使用者的方式。
根據此方法論並遵循《數位服務法》相關規定,Strava 確認其於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期間在歐盟境內的服務月均活躍使用者數低於 4,500 萬的門檻。 這個數字不包括我們能偵測到的自動化使用者,例如機器人或資料抓取工具。
檢舉違規內容
歐盟成員國和可信賴標記人舉報平台
DSA 要求,網路服務供應方須保證,任何來自歐盟成員國或持有「可信任標記人」狀態的實體所發出的檢舉,一律優先處理,不得延誤。
如果你是歐盟成員國的官方代表或可信舉報人,可以填寫 DSA 檢舉平台表格。
歐盟使用者檢舉表格
我們重視每一份使用者檢舉,將盡最大努力瞭解來龍去脈,並根據我們的政策和調查結果採取適當行動。
濫用政策
如需我們不當使用政策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 Strava 的《合理使用政策》。